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实施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承诺函
- 发布时间:2026-05-21
- 作者:医保物价部
我方已审阅《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》的全部内容,认同并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,并郑重承诺如下:
一、严格按照特需服务项目范围和规模实施本单位特需服务项目,不超范围、超规模开展特需医疗服务。
二、自觉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价格,正确行使特需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权力。
三、主动公示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,并按公示的项目和价格收费,不收取明码标价之外的费用,确保患者知情权和权益。
四、配合医保部门要求,主动将市场调节价项目(含新增和特需服务项目)执行情况上传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。五、所提交数据真实、完整、准确,如有不实之处,以及违反相关政策,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,接受相关单位作出的信用评价结果以及相应处理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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